关于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通知内人社发[2011]3号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中央驻呼单位人事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直属各继续教育基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内人办发【2010】55号),为更好地适应继续教育发展趋势,提高培训质量,方便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减轻专业技术人员负担,从2011年起在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具体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内容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是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学习的内容,2011年必修课内容为《低碳经济知识读本》(中国人事出版社发行),12个学时。选修课可以根据学员的专业需求自愿选择,学时数计入学员继续教育公共课总学时内。二、培训对象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中央驻呼单位在我区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另有规定的按有关文件执行。三、培训时间和学时从2011年开始,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公共课必须在内蒙古人事人才培训网上(nmg.chinahrt.com)学习,网络学习时间2010年11月1日—2011年4月1日。2011年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在网上学习继续教育公共课的学时数为12个学时。学员修完必修课全部内容并且考试通过后,持培训档案(可通过内蒙古人事人才培训网下载打印)及本人继续教育证书到自治区人事培训中心登记公共课学习情况。公共课登记地点:中山西路团结巷军转酒店院南侧事业楼305室。办理时间:2011年4月1日前的每周三、四、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登记咨询电话:6915227四、培训费用2011年继续教育公共课必修课网上学习按内发改费字【2007】840号收取,每人50元培训费。培训费在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人才培训网上缴费。缴费咨询电话:0471—6944936。五、具体要求1、今年,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次在网上学习公共课,各继续教育基地,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加强宣传,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一个学员,保证学员按时学完继续教育公共课内容。有关通知的内容和管理办法内容公布在内蒙古人事人才培训网主页上。2、各继续教育基地在登记专业课时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学时计入在当年继续教育培训总学时内。3、自治区直属各单位人事部门,各继续教育基地要认真配合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学习。在工作中发现情况及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和人事培训中心。电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0471—6283951人事培训中心0471—6944936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人才培训网学员学习流程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流程1、学员登录nmg.chinahrt.com主页2、从新学员注册口注册个人信息、用户名、密码(请保存记住用户名和密码)3、从登录口进入选课、缴费、学员主页学习(必修课课件内容全部学完)4、必修课考试5、选修课学习(选修课学习根据学员历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选择)6、持下载打印本人培训档案和继续教育证书登记(盖章有效)7、持本人继续教育证书到专业课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将网上公共课学时登记在当年学习的总学时内。8、详细内容参看主页《政策导读》内1、2、3项内容。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内人办发【2010】55号)文件中关于“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妥善处理工学矛盾,促进继续教育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综合运用集中培训、高研班、特殊培养、学术交流、案例教学、技术考察、对口培训、网络教育、现场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量身合体的继续教育服务”的精神。同时为更好地适应继续教育发展趋势,提高培训质量,方便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减轻专业技术人员负担。从2011年起在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继续教育公共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