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区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服务市场,促进医疗美容服务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22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下发〈2011年全区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卫医政[2011]86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我区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及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于2011年3月至4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行动主题加强医疗美容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目的通过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整顿和规范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强化依法执业意识,促进医疗美容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三、检查对象(一)辖区内所有美容医疗机构,包含美容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医疗机构内设医疗美容科
(二)抽查所管辖的生活美容机构5-10家,不足5家的全部检查
四、检查内容(一)机构执业资质情况检查各类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是否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许可开展“医疗美容科”;医疗美容诊1疗二级科目是否超出许可范围;是否按照核准的医疗美容项目级别开展诊疗活动;严肃查处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美容医疗机构超出许可的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人员执业资质情况检查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的医生、护士是否具备执业资格并注册;是否存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严肃查处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主诊医师以及其他医护人员超出核准的诊疗项目开展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