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假销假事宜的相关规定说明:该规定只适用于需向辅导员老师请假的事件类型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建立良好的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德智体全面发展
关于请假销假事宜,特作以下规定,请各班学生严格遵守实施:一、需请假的事件类型:1、在正常教学行课时期内,夜不归宿
2、在正常教学行课时期内,离校时间超过一天(即:离校时间和返校时间不在同一天)
3、每周日晚上、各种大小长假(如清明、国庆、元旦、五一等),收假当天晚上,不能按时返校
4、寒暑假收假当天,不能按时返校
(具体时间和操作流程依据每年具体情况另行说明)5、由辅导员老师组织的班会或其它活动,因故缺席
二、请假流程:1、请按照提供的模版填写好请假条(详见附件),亲自交至辅导员和纪律委员处(上联交至辅导员,下联交至各班纪律委员),辅导员批准后方可离校
注意:①请严格按照提供的模版填写好请假条(详见附件),其它形式请假条一律不接收
②原则上不批临时假请有事的同学提前到办公室辅导员处当面请假
2、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请及时通过以下流程请假:①请学生本人致电辅导员老师,说明情况
(禁止短信告知)②说明情况后,学生以短信的方式发送请假条
(模版详见附见)③待辅导员老师回复短信后方能批假
注意:①禁止只用短信说明情况,此种情况一律不批假
②以短信方式发送的请假条必须严格按照提供的模版填写(详见附件),其它形式请假条一律不接收
③辅导员回复短信后批假生效,否则视为不准假
3、关于特殊情况的其它说明:①若遇周末或大小长假收假当天临时请假,请务必在下午15:00——16:00之间通过(先)电话(后)短信在辅导员处请假
(操作流程同上面第2点)不在规定时间点内,原则上不受理请假事宜
②16:00——17:00之间,向本班纪律委员发送相同假条(即向辅导员发送的假条),并在最后注明是否已向辅导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