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书 兹委任 担任 公司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以下简称质量受权人),全面负责本企业的药品质量,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组织和规范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本企业药品生产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并对该体系进行监控,确保其有效运作; 三、对下列质量管理活动负责,行使决定权: 1、每批物料及成品放行的批准; 2、质量管理文件的批准; 3、工艺验证和关键工艺参数的批准; 4、物料及成品内控质量标准的批准; 5、不合格品处理及偏差处理的批准; 6、依法实施召回时,药品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的批准; 四、参与对产品质量有关键影响的下列事项,拥有否决权: 1、关键物料供应商的选取; 2、关键生产设备的选取; 3、生产、质量、物料、设备和工程等部门的关键岗位人员的选用; 4、用户投诉的处理意见; 5、其他对产品质量有关键影响的活动。 五、对药品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确保成品放行前符合以下要求: 1、该批产品已取得药品生产批准文号或有关生产批件,并与《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药品 GMP认证范围相一致,实际生产工艺与国家核准工艺一致; 2、生产和质量控制文件齐全; 3、按有关规定完成了各类验证; 4、按规定进行了质量审计、自检或现场检查; 5、生产过程符合药品 GMP要求; 6、所有必要的检查和检验均已进行,生产条件受控,有关生产记录真实完整; 7、在产品放行前,所有变更或偏差均按程序进行了处理; 8、其它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均在受控范围内。 六、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应就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主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沟通并报告,具体为: 1、协助、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驻厂监督员开展工作; 2、在企业接受药品 GMP认证或药品 GMP跟踪检查期间,积极配合、协助检查组开展检查;在现场检查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将缺陷项目整改情况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3、每年至少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上报一次企业药品 GMP实施和产品年度质量回顾分析等情况; 4、依法履行职责,组织落实本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调查分析,排除安全风险; 5、对企业发生的重大质量问题,立即报告所在市(州、地)食品药品监管局;必要时可直接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其他应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和报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