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田峥峥:关联企业之间借款利息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日期:2009-7-8 资金拆借是关联企业之间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那么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如何在税前扣除也就成为税企关注的重点,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施行后税务机关更加关注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并新增一章“特别纳税调整”对关联业务进行规范。本文结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财税[2008]121 号和国税发[2009]2号,对关联企业之间借款利息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进行探讨。 一、何谓关联方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 业 从 其 关 联 方 接 受 的 债 权 性 投 资 与 权益 性 投 资 的 比 例 超 过 规 定 标 准 而 发 生 的 利 息 支 出 , 不 得 在 计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扣除 。 那么什么是关联方?关联方界定的标准是什么?实施条例对此作出了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第 四 十 一 条 所 称 关联 方 , 是 指 与 企 业 有 下 列 关 联 关 系 之 一 的 企 业 、其 他组织或者个人: (一 )在 资 金、经营、购销等方 面存在 直接 或者间接 的 控制关 系 ; (二)直接 或者间接 地同为第 三者控制; (三)在 利 益 上具有 相关 联 的 其 他关 系 。 从条例第一百零九条我们可以看出,关联方是指与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其关联关系包括资金、经营、购销、同为第三者控制以及其他利益上的关系,具体是指下列关系。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 号)第九条对关联关系进行了明确:所 得 税 法 实施条 例 第 一 百零九条 及征管法 实施细则第 五十 一 条 所 称 关 联 关 系 , 主要是 指 企 业 与 其 他企 业 、组织或个人具有 下 列 之 一 关 系 : 2 ( 一 ) 一 方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另 一 方 的 股 份 总 和 达 到 25%以 上 , 或 者 双 方 直接 或 间 接 同 为 第 三 方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达 到 25%以 上 。 若 一 方 通 过 中 间 方 对 另 一 方间 接 持 有 股 份 , 只 要 一 方 对 中 间 方 持 股 比 例 达 到 25%以 上 , 则 一 方 对 另 一 方 的持 股 比 例 按 照 中 间 方 对 另 一 方 的 持 股 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