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浆泵采购合同篇一:渣浆泵补充合同014 8000 吨/ 日选矿扩建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合同(补充合同)合同编号: YNHL20XX0110-014-1 供方 : 江西耐普矿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XX年 4 月 11 日 需方 : 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地点:云南省马关县都龙镇由于施工设计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了部分调整,增加了部分渣浆泵
现将该批渣浆泵以补充合同形式并入YNHL20XX0110-014(都龙矿区8000t/d选矿扩建工程项目——矿浆输送泵设备采购合同)号合同,补充合同内容具体如下:产品明细表一、质量要求: 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制造供货
自使用设备之日起,确保需方正常使用,详见技术协议- 补充协议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方收到预付款后,与 YNHL20XX0110-014号矿浆输送泵设备采购合同中设备一并发货,供方到都龙镇需方指定工地交货,每推迟一周交货,扣除合同总价的5‰,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
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7 天按一周计算
如果供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需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三、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车板交货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回收及包装费的承担:超大件裸装,自控仪表或零散件木箱包装,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按设备技术协议- 补充协议签订的内容及供方提供的厂家出厂质检证明书进行验收
若验收不合格要求全部退货或退款
七、随机备品、配件及工具数量与供应:详见技术协议- 补充协议
八、结算及支付方式::1 、第一次付款:全部货物运到现场验收合格后14 天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
2、第二次付款:设备正常运行后90 天内,或者设备交货后180 天内,以先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