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湖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验收申报登记表技防系统名称设 计 单 位施 工 单 位湖南省公安厅技防管理工作办公室制说明:1、本表第一页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填写2、本表第 2— 10 页由为验收组验收时验收组填写施工单位名 称地 址法人代表邮编资格证编号电话设计单位名 称地 址法人代表邮编资格证编号电话对系统意见年月日(印)建设单位名 称地 址法人代表对系统意见年月日(印)竣工验收会议登记建设单位(甲方)联系人电话设计施工单位(乙方)联系人电话验收日期系统级别风险等级验收地点系统地址系统内容系统总价验收小组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签 名验收报告表填表说明一、设备安装质量检查部分1、在检查结果栏,按实际情况在相应空格内打“√”(左列打“√”,视为合格,中列打“√” ,视为基本合格;右列打“√”,视为不合格) 。2、检查结果统计: KS(合格率)=[ 合格数 + 基本合格数× 0.6]/项目检查数(项目检查数如无要求或实际缺项未检查的,不计在内)。3、检查结论: Ks(合格率) ≥0.8 ,判于通过; 0.8 >Ks≥0.6 ,判为基本通过;Ks<0.6 ,判为不通过,必要时作简要说明。二、技术验收部分1、在检查结果栏,按实际情况在相应空格内打“√”(左列打“√”,视为合格,中列打“√” ,视为基本合格;右列打“√”,视为不合格) 。2、检查结果统计: Kj(合格率) =[ 合格数 + 基本合格数× 0.6]/项目检查数(项目检查数如无要求或实际缺项未检查的,不计在内)。3、检查结论: Kj(合格率)≥ 0.8 ,判于通过; 0.8 >Kj≥0.6 ,判为基本通过;Kj<0.6 ,判为不通过,必要时作简要说明。带“ ★ ”的为重点项目,检查结果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即判为不通过。三、资料审查部分1、在审查结果栏,按实际情况在相应的空格内打“√”(左列打“√”视为合格;中列打“√”视为基本合格;右列打“√”,视为不合格) 。2、对三级安全防范系统,序号第 3、4、10 项内容可简或略。3、审查结果统计:检查结果统计:KZ(合格率) =[ 合格数 +基本合格数× 0.6]/ 项目检查数 (项目审查数如不作要求或实际缺项未检查的,不计在内)。4、检查结论: Kz(合格率) ≥0.8 ,判于通过; 0.8 >Kz≥0.6 ,判为基本通过;Kz<0.6 ,即判为不通过。四、验收结论汇总部分:1、在无重点项目不合格的条件下,Ks、Kj、Kz 均≥0.8 ,判为通过。2、在无重点项目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