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洮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为了认真落实全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就做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公开承诺原则上要求每个基层党组织年度至少承诺4项任务,每名党员、干部至少承诺2项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确定承诺事项时要把握以下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注重体现先进性要求
对照党章规定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和党员标准、义务及基层党组织“五个好”、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提出本单位党组织和不同岗位党员承诺的具体要求,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建功立业、展示先进形象,防止把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
(二)注重结合职责任务和岗位实际
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注重围绕单位职能任务和党员岗位职责,注重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注重围绕立足本职比贡献、创佳绩进行承诺,切实提高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公开承诺标准过高过泛、不切实际,搞形式主义
(三)注重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盼
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的惠民利民政策,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党员要结合发挥自身的能力和特长,每年向群众承诺几件办得到的实事、-1-好事,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四)注重分类指导
根据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要带头承诺,其内容和标准应高于一般党员;无职党员要结合党员设岗定责开展承诺,发挥应有的作用
对年老体弱、文化程度低的党员和离退休党员要区别对待,可以只进行口头承诺
在职党员在参加本单位党组织公开承诺的同时,要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