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央电大免修免考管理办法开放教育学院免修免考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开放教育学生免修免考工作的管理,更好地为学生服务,根据中央电大、省电大关于开放教育课程免修免考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学院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办理课程免修免考的原则1、作为免修免考替代的课程,其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应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2、经中央电大审核批准允许进行学分替换的课程,学分按现修专业中被替代课程规定的学分记载,成绩按“合格”记载;3、考虑到课程开放的特点,课程开放各专业暂不考虑学分替换和免修免考;4、分学期开设的课程,只能办理其中一个学期的免修免考;5、必须先办理课程注册之后才能办理免修免考;6、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等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免考;7 、统设必修课程免修免考的比例规定为:(下述课程为单科结业证书)课程类型替代必修总学分比例替代方法电大课程(含注册生)100%免修免考国家自学考试课程40%免修免考合作高等学校课程(本科)100%免修免考其它高等学校课程(专科)50%免修不免考二、申请免修免考的条件(一)教学计划(专业规则)课程1、参加广播电视大学考试(且具有相应层次的学籍)取得单科结业证书或课程成绩证书(8 年有效);2、国家自学考试相同课程的单科结业证书(6 年有效);3、除英语专业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及以上级别证书( 1 月 1 日之前颁发)者、 1 月 1 日之前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且成绩在420 分以上(含 420 分)者,能够免修免考《英语Ⅱ(1)》、《英语Ⅱ(2)》; 1 月 1 日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不再作为《英语Ⅱ(1)》、《英语Ⅱ(2)》免修免考的条件。凡是 1 月 1 日之后颁发的成绩证书不再作为办理免修免考的依据;4、除计算机类专业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 B 及以上证书者,能够免修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二)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网考科目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网考科目,但必须经过教学计划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2、除计算机专业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 B 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3、除英语专业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及以上级别证书( 1 月 1 日之前颁发)者、 1 月 1 日之前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