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云南省水泥购销合同一、合同双方1.1 销售方名称:云南水泥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昆嵛路 168 号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联系电话:136****88881.2 购买方名称:云南省某建筑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某区某路 123 号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联系电话:138****6666二、合同内容2.1 合同目的本合同为法律规范云南水泥有限公司和云南省某建筑公司的购销活动,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而制定。2.2 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销售方向购买方销售以下商品:商品名称:水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规格:32.5R数量:1000 吨单价:430 元/吨2.3 交货期限本次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双方协商并签订后的交货单生效。2.4 交货方式根据购买方的实际需要,在云南水泥有限公司的出厂时装载物流车辆,采纳汽运方式运送至购买方指定地点,并提供由销售方所出具装运单据。2.5 付款方式本合同价格,每批货到购买方指定场地后,由购买方开具银行转账支票结算,以销售方所出具的货物明细单据为凭证,不迟于货到后的 15 日内完成支付。2.6 运输保险车辆解离后,由购买方自行承担全部运输风险和保险责任。三、违约处理假如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视为违反本合同,对方有权按以下规定请求补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1 购买方违约假如购买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足额付款,则视为购买方违约。假如购买方在 10 个工作日内未对违约行为进行补救,则销售方有权要求购买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欠款总额的 5%。3.2 销售方违约假如销售方未如期履行该合同,或者向购买方提供的水泥没有达到标准品质,就视为销售方违约。假如销售方需要延期交货,则应该提前 15 天通知购买方,并与购买方协商解决,违约金的金额为订单金额的 5%。3.3 双方违约假如双方因故未能完全执行合同,而不愿放弃本合同,则应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协议,否则一方有权向对方要求赔偿,赔偿金额为违约方造成的损失。四、争议解决如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并经双方友好协商无法解决的,则应向云南省某法院提请仲裁。五、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交货完毕、付款结清后结束。六、附则1.本合同为采纳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并具有合同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3.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必须相互认可。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以上是本次云南省水泥购销合同的全部内容,双方已批阅并签字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