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高层股权激励方案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章 总则1.1 业绩激励计划的目的第一条 业绩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激励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路)的高层管理人员与企业长期奋斗, 使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所有者的利益挂钩, 保证管理人员决策的长期观点, 激励她们为企业制造长期价值并追求业绩的持续进展。 为了吸引和保留关键人才。薪酬机制是人才战略的制胜关键, 经过股票薪酬制度能够体现个人的经济与事业的双重成就感, 提高人才忠诚度, 是吸引和保留人才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为完善企业的薪酬体系, 探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国有企业薪酬改革之路, 制定本计划。1.2 业绩激励计划释义第二条 本方案所指的业绩激励计划是经过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年度业绩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而给予股权奖励及现金奖励的长期激励-约束机制; 在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达到或超过预定目标的条件下, 按约定提取激励基金给予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作为奖励, 其中部分以公司流通股票形式发放,它是公司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 激励基金指公司在超额完成约定的业绩目标后提取的一定比例的税后净利润用于奖励高管人员,其中一部分以现金形式发放, 一部分用于购买公司股票(本方案为社会流通股)授与高层管理人员。第四条 相关定义: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本方案所涉及高层管理人员指公司董事会成员与公司高层经理人员,包括董事长、 副董事长、 董事、 董秘及公司总经理、 党委书记、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不在公司总部领取薪酬的董事会成员除外。 激励股票:指公司用激励基金的一部分为高管人员购买的社会流通股.本方案中该部分股票以高管人员的名义购买并锁定。1.3 业绩激励计划实施原则第五条 业绩激励计划遵循以下原则: 公开、 公平、 公正原则; 利益平衡原则, 即股东/公司利益、 高层管理人员利益需要兼顾, 同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激励与约束相对称的原则, 即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价值增长相联系, 并和个人的岗位业绩相结合。第二章 业绩激励计划执行与管理机构2.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设立第六条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 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业绩激励计划的执行与管理机构。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汇报工作。2.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业绩激励计划方案中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