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钓鱼岛问题是中日两国之间的一个敏感问题,牵涉到很多历史因素、政治因素和利益因素
当然,钓鱼岛问题也是一个国际法问题
日本对于钓鱼岛的占有在国际法上是非法行为,日本也不能根据时效而取得钓鱼岛的所有权
钓鱼岛的权属属于中国
但是,目前解决钓鱼岛问题还存在很多困难,中日双方在很多问题上还难以达到一致
在钓鱼岛问题的解决方面,不可采取战争的方法,通过国际法院解决也不可行
本文的观点是,欲解决钓鱼岛问题,应该先解决东海问题
钓鱼岛历来是中国的领土,可是至今为止,该岛仍然在日本国的实际控制之下
中日两国政府在恢复邦交之际曾经有过君子协定:对有“争议”的钓鱼岛领土归属的纠纷,双方承诺在争执期间均不得在该岛上设置永久性固定装置
其争端的解决可以由未来更具智慧的中日两国的青年来接受处理
不过,长期以来,由于日本国政府态度暧昧,因而助长了一些右翼分子和个别国会政要公开登岛进行所谓宣示主权的活动,直接向中国政府进行挑衅
而就在数日之前,在9月7日的“钓鱼岛撞船事件”中,日本还在粗鲁地、蛮横地用日本国内法对中国渔民在中国领土海域正常作业实行所谓“司法程序”
他们“冷静、慎重”地处理了这一危害、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事件,他们“冷静、慎重”地用日本法侵害中国公民权利,尽管事件发生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在外交场合保持着相当强硬的态度,但事实上钓鱼岛之争并不能由此从根本上得到彻底解决
本文将主要从国际法的角度就如何解决钓鱼岛的问题论述一管之见
一、中日钓鱼岛之争的背景1969年5月,美国海洋学家埃默里发表了《东海和黄海的地质构造和水文特征》的研究报告,明确指出:中国东海是“世界上石油开发前景最好而未经勘探的地区之一,而且储油量最大的区域就在钓鱼岛附近
”自那时起,钓鱼岛的归属问题才引起了相关国家特别是日本的高度关注
中日双方在岛屿主权问题上互不相让,斗争日益激烈
从20世纪90年代到进入21世纪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