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_第1页
1/12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_第2页
2/12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_第3页
3/12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发布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文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 7 号【发布日期】1991-05-21【生效日期】1991-07-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1991 年 5 月 6 日国务院批准, 1991 年 7 月 22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 7 号发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名称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及其它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注册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四条 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 登记主管机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 第五条 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纷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 对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能够要求主管机关予以纠正。 第六条 企业只准许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确有特别需要的,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能够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第七条 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域名称: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能够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一)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业; (二)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三)外商投资企业。 第八条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能够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相一致,并报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