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会计基础工作法律规范实施细则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会计基础工作法律规范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一、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法律规范我处会计工作行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是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法律规范》、《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原则性规定而制定的会计工作具体操作法律规范,目的是使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时具有全面、系统、明确的标准,便于执行和考核
三、本细则包括以下内容:会计机构、人员的设置及管理法律规范;会计核算全过程的基础工作法律规范,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设置会计帐簿、记帐、算帐、对帐、结帐、查帐、编制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财务报告;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及会计档案管理法律规范等
第二章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管理法律规范一、办公室要配备具有相应业务素养的会计人员,建立和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要同本单位责任制相联系
以责定权,责权明确,严格考核,有奖有惩
三、会计工作人员的岗位能够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会计主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出纳员不得兼任微机录入工作,不得进行系统操作
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章 会计基础工作一般法律规范一、《会计法》第十条规定:下列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四)资本、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五)收入、支出、费用的计算;(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七)其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