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司安全检查与整改管理制度汇编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检查与整改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检查与整改管理,避开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开展常常性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旨在改变物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改进作业环境,是避开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安全检查分为定期与不定期两种形式,定期检查分为部门、单位内部的日常安全检查、公司月份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和季节性专项检查;不定期检查以抽查形式为主。第三条 部门、单位内部日常安全检查内部日常安全检查系指部门、单位及班组两级的自检,由部门、单位负责人组织,一般每周进行两次,各生产班组必须每天对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和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对查出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专人进行整改,本单位无法完成整改的要以书面形式汇报给公司主管领导及安全环保部。第四条 公司月份安全大检查㈠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公司主管领导参加,安全环保部具体组织实施。㈡矿区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主管人员,生产技术部采矿、测量负责人,机电部门电气、设备技术人员,物业管理部主管人员,矿区负责人,安全督导员和施工队负责人联合组成。㈢公司驻地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主管人员,机电部门电气、设备技术人员,物业管理部主管人员,综合办公室主管人员,财务预算部主管人员及选矿厂主管人员组成。㈣安全检查结束后,由安全环保部召集检查组人员进行情况汇总,召开安全例会并下发整改通知。整改通知要载明:存在的安全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负责人、整改完成时间等内容。第五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下井检查㈠各矿区要建立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登记档案,负责如实填写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记录。要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存档备查。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根据下列规定下井检查。⑴、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下井次数:为了树立解决问题在井下、工作重点在现场的观念,真正使安全管理趋向现场化,充分发挥采矿工程部领导干部在生产安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特规定:主任: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 6 次;副主任: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 12 次;业务主管: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 16 次。同时,为了更好的为采矿坑口提供技术指导,做好支持与服务工作,对安全、生产、设备、水电部门的领导干部下井带班次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