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商 加 盟 一 、 加 盟 基 本 条 件 1、 有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能 力 的 企 业 法 人 , 工 商 、 税 务 证 件 /手 续 齐 全 ; 2、 具 备 品 牌 意 识 , 有 长 远 的 发 展 眼 光 ; 3、 了 解 并 认 同 鑫 银 泰 科 技 公 司 的 品 牌 、 企 业 文 化 、 经 营 管 理 模 式 和 经 营 的 理 念 ; 4、 有 一 定 的 金 融 机 具 和 广 宣 产 品 的 设 计 、 制 造 或 营 销 方 面 的 经 验 ( 3 年 以 上 ) , 具 备 较 强 的 品牌 经 营 意 识 , 有 共 同 发 展 的 信 心 ; 5、 拥 有 固 定 经 营 场 所 , 具 有 稳 定 的 金 融 机 具 和 广 宣 产 品 安 全 生 产 的 场 地 、 设 备 和 技 术 能 力 ; 6、 在 企 业 所 在 地 具 有 良 好 的 信 誉 和 商 誉 , 能 配 合 公 司 总 体 经 营 管 理 , 及 时 反 馈 当 地 市 场 信 息 ; 7、 具 有 一 定 的 流 动 资 金 ,满 足 公 司 短 期 批量加 工 定 单的 正常生 产 。 二、 加 盟 流 程 1、 加 盟 申请:留言或 电话联系我司 市 场 部相关主管 人 员, 互相沟通以 了 解 对方 基 本 情况。有 意加 盟 者按照要求向我司 提交加 盟 申请, 提供有 价值的 资 格证 明材料; 2、资 格审查:对申请者提供的 有 关资 料进行分析、审查初步确认 资 格后,在 2 日内发 出邀请函(电); 3、 正式 洽谈:与总 部进一 步洽谈合 作具 体 事 宜, 条 件 允许安 排上 门互访, 亲自考察面 谈,落实加盟 方 式 ; 4、 合 同 确定 :签订“加 盟 协议书”, 视具 体 情况决定 是否提交保证 金 及 其数额。其中应确定 订单/服务 分配 额度与代工 报酬额度,以 及 总 部给予加 盟 商 的 人 才、技 术 和 设 备 支持( 如需要的 话); 5、 培训:培训学习所 合 作产 品 的 工 作原理 、 应用技 术 、 制 造 工 艺标准/规范方 面 的 知识 , 使加 盟商 确实达到订单/服务 分配 额度的 消化 能 力 ; 6、 试生 产 :按总 部需求试生 产 产 品 , 双方 共 同 验 收, 确定 合 格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