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文件河科大教〔2014〕24号签发人:宋书中关于印发《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属各单位:《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已经2014年3月13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河南科技大学2014年4月2日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素质教育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营造重视实践创新的氛围,根据201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规范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的考核和管理,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修订)
第一条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最低学分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规定的课内(指必修课、选修课及实践环节)学分外,还必须取得4学分的课外素质教育学分,方准予毕业
学校将学生课外素质教育的4个学分按课程进行管理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课外素质教育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校课外素质教育工作,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各学院成立相应的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和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工作小组,组织落实各类学生课外素质教育活动和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2-院长、主抓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教务员、年级辅导员组成
第四条学校提倡并鼓励相关部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课外素质教育活动,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养、人文素养、艺术修养和身心素养,为大学生获取课外素质教育学分创造适宜的条件和途径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安排参加各类课外素质教育学习和活动
根据课外素质教育活动的组织形式和实施的具体情况,各相关单位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