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定额章节说明及定额解释 章节说明 册说明 一、 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中的10kV 以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二、架空线路工程中的钢管杆基础,执行第一部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 三、灯具安装工程中的组立铁杆基础,执行第一部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 四、本定额设备安装未包括基础浇注及二次灌浆,基础浇注执行第一部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二次灌浆执行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五、排管敷设定额中未包括土方、砌筑、混凝土、模板、钢筋等项目,均执行第四部分《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 六、有关规定: 本定额均不包括施工、试验、空载、试车用水和用电,已含在第一部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中。带负荷试运转、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试运转所需油(油脂)、气等费用,由发承包双方另行计算。 七、建筑物檐高: 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1.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 2.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 3.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4.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 5.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八、通用安装工程费用标准详见附录(二)。 第八章 电缆 说明 一、本章包括: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电缆保护管、电缆沟铺砂盖保护板(砖)及移动盖板、电缆终端头、电缆中间头、防火堵洞、防火隔板、防火涂料、电缆 分支箱、电缆沟挖填土等 11节共 403个子目。 二、电缆敷设定额,是按平原地区和厂内电缆工程的施工条件编制的,不适用在积水区、水底、井下等特殊条件下的电缆敷设。 三、电缆在一般山地、丘陵地区敷设时,其定额人工工日乘以系数 1.3。该地段所需的施工材料,如固定桩、夹具等按实计算。 四、电缆敷设定额,未包括因弛度增加长度、电缆绕梁(柱)增加长度以及电缆与设备连接、电缆接头等必要的预留长度,其增加工程量按附表执行。 五、电力电缆敷设定额均按三芯(包括三芯连地)编制的,五芯电力电缆敷设定额乘以系数 1.3,六芯电力电缆乘以系数 1.6,每增加一芯定额增加 30%,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同等截面电缆定额乘以系数 0.67。 六、电缆敷设: 1.电缆敷设系综合定额,凡 10kV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