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企 业 联 合 会 北京市企业家协会 首都企业家俱乐部 北京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北京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北京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 北京市女企业家协会 北京市乡镇企业协会 北京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北京山东企业商会 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 北京四川企业商会 京协联[2010]3号 关于评选2010年度 北京优秀企业家、北京优秀创业企业家的通知 各控股公司(集团公司、总公司),各区(县)国资监管机构及企业联合会,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由北京企业联合会承办,首都企业家俱乐部等社会团体每年一度开展的北京优秀企业家、北京优秀创业企业家评选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通过评选,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企业改革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进行表彰宣传,对于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企业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我市企业家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组织开展2010度北京优秀企业家、北京优秀创业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原则 1、评选范围 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通过年检,具有法人资格的各行各业、各种所有制企业中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等主要领导职务,符合评选基本条件者,均属评选范围。 2、评选原则 评选要坚持客观、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不搞平衡照顾;要坚持廉政建设守则,杜绝不正之风。 二、评选基本条件 1、担任主要领导职务 3年以上。 2、自担任主要领导职务以来,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主要经济指标近三年有较快增长(申报优秀企业家的企业总资产应大于人民币 5亿元以上,企业年销售收入人民币 5亿元左右)。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中积极应对、措施得当、成效显著。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有良好的信誉并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关心职工利益,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在照章纳税、防治环境污染、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创造就业机会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4、善于学习,勇于创新,有较强的竞争意识与风险意识。大力依靠科技进步发展企业生产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创建和谐企业。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形成具有自身鲜明特色的管理方式,保障了企业物质、精神和政治文明建设卓有成效。 5、严于律己,作风端正,勤俭节约,廉洁勤政。善于当好班长,搞好一班人的团结。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能带领和依靠全体职工为实现本企业目标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