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江人口发[2008]86号江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江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办法》的通知各乡镇计生办,局各股室,局直属单位:《江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办法》已经局党组、行政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二日1江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江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编制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宜宾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宜宾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宜人口发【2008】69号)精神
第三条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的不同特点,加强宣传教育,规范执法程序、严格监督检查,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
第四条建立健全快速有效反应机制,一旦发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全力抢救伤亡人员,疏导聚集群众,稳定社会秩序
第五条坚持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原则
第六条坚持依法行政,本着因地制宜、急事急办,积极完2善相关制度
第七条高度重视善后处理工作,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江安县境内发生的因人口和计划生育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
第九条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引发的对国家、社会、人民群众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紧急事件
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依据其发生过程、性质,可分为以下六大类:(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突发事件
指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