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高处作业范围说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一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以上(含),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分级和种类及执行标准(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一)本标准为高处作业的基础标准,是高处作业时采取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劳动安全科学管理的依据。基本定义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m 以上含 m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坠落咼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最低坠落着落点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高处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高处作业的级缈高处作业高度在 m 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咼处作业咼度在 m 以上至 m 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 m 以上至 m 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 m 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 m/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在高度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一般高处作业系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标记高处作业的分级,以级别、类别和各类标记。一般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种类;特殊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类别,种类可省略不写。例:三级,一般高处作业。例:一级,强风高处作业。例:二级,异温、悬空高处作业。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部劳动保护局提出。本标准由上海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早人:王怀青,杜世中。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根据高度 h 不同分别是: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