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古建筑的防护第一节木材的防腐和防虫第 5.1.1 条为防止古建筑木结构受潮腐朽或遭受虫蛀,维修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一、从构造上改善通风防潮条件,使木结构经常保持干燥;二、对易受潮腐朽或遭虫蛀的木结构用防腐防虫药剂进行处理。第 5.1.2 条古建筑木结构使用的防腐防虫药剂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能防腐又能杀虫,或对害虫有驱避作用且药效高而持久;二、对人畜无害、不污染环境;三、对木材无助燃起霜或腐蚀作用;四、无色或浅色,并对油漆彩画无影响。第 5.1.3 条古建筑木结构的防腐防虫药剂,宜按表 5.1.3 选用,也可采用其他低毒高效药剂若用桐油作隔潮防腐剂,宜添加 5%的五氯酚钠或菊酯。古建筑木结构的防腐防虫药剂表表 5.1.3药剂名称代号主要成分组成(%)剂型有效成分用量(按单位木材计)药剂特点及适用范围二硼合剂BB硼酸 40、硼砂 40、重铬酸钠 205%〜10%水溶液或高含量浆膏5〜6kg/m3或300g/m2不耐水略能阻燃,适用于室内与人有接触的部位氟酚合剂FP 或W-2氟化钠 35 五氯酚钠 60 碳酸钠 54%〜6%水溶液或高含量浆膏5~6kg/m3或300g/m2较耐水,略有气味,对白蚁的效力较大;适用于室内结构的防腐防虫防霉铜铬砷合剂CCA或W-4硫酸铜 22重铬酸钠 33五氧化二砷 454%〜6%水溶液或高含量浆膏5~6kg/m3或300g/m2耐水、具有持久而稳定的防腐、防虫效力;适用于室内、外潮湿环境中有机氯合剂OS-1五氯酚 5 林丹 1柴油 94油溶液或乳化油5~6kg/m3或300g/m2耐水具有可靠而耐久的防腐防虫效力可用于室外或用于外理与砌体灰背接触的木构件菊酯合剂E-1二氯苯醚菊酯10(或氟胺氰菊酯)油溶液或乳化油0.3~0.5kg/m3或 300g/m2为低毒高效杀虫剂,若改用氟胺氰菊酯还可防腐。本合剂宜与“7504”有机氯制剂合用溶剂及乳化剂90以提高药效持久性氯化苦G-25氯化苦-96%药液0.02〜0.07kg/m3(按处理空间计算)通过熏烝吸附于木材中起杀虫防腐作用适用于内朽虫蛀中空的木构件第 5.1.4 条古建筑中木柱的防腐或防虫应以柱脚和柱头榫卯处为重点,并采用下述方法进行防腐、防虫处理:一、不落架工程的局部处理1.柱脚表层腐朽处理:剔除朽木后,用高含量水溶性浆膏敷于柱脚周边,并围以绷带密封,使药剂向内渗透扩散;2.柱脚心腐处理:可采用氯化苦熏蒸;施药时柱脚周边须密封,药剂应能达柱脚的中心部位;一次施药,其药效可保持 3~5 年;需要时可定期换药;3.柱头及其卯口处的处理:可将浓缩的药液用注射法注入柱头和卯口部位,让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