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人师〔2007〕15号关于下发《2007年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文教局),市有关局(公司),各有关学校:经商得苏州市职称办公室同意,现将《2007年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意见》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苏州市教育局职称办公室联系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领导,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加强政策导向,提高推荐评审质量,加强思想教育工作,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附件:2007年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意见二○○七年五月十一日主题词:教育教师职务评聘意见通知抄报:江苏省教育厅,苏州市人事局抄送:各市、区人事局(组织人事局)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07年5月11日印发(共印:150份)22007年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意见一、总体要求2007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加强政策导向,提高评审质量,突出职务聘任,积极选拔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充分发挥广大教师为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现代化建设
二、评审时间根据苏州市职称办公室工作的安排,今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各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活动原则上安排在暑期进行
凡由我局组织评审的各类材料,在7月5日之前上报我局职称办公室
三、评审范围2007年4月底在编在职的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以及少年宫、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教师,均可评聘中小学教师职务
2007年4月底前到龄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属申报范围
四、关于中小学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工作各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