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妇儿工委[2006]4号关于印发《梅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的通知各县(市、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现将《梅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遵照执行
梅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二○○六年四月十九日1梅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为适应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的要求,加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更好地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梅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梅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促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上新台阶,市妇儿工委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会议制度(一)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每年召开1-2次,由委员会主任召集,市妇儿工委全体委员参加
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文2件、会议精神,研究工作,明确任务
(二)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每年召开1次,由委员会主任召集
市妇儿工委委员、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县(市、区)妇儿工委主任及县(市、区)委组织部、劳动局、卫生局、教育局、统计局、妇联等部门各1名主管领导参加
主要内容是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重点、难点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三)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会议每年召开1-2次,由委员会副主任召集,市、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参加
主要内容是贯彻全国、省妇女儿童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交流情况,研讨问题,总结经验,部署工作
(四)统计监测员工作会议每年召开1-2次,由委员会副主3任召集,各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统计监测员参加
主要内容是:交流信息,部署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年度监测评估工作
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一)调查研究制度1、市、县(市、区)妇儿工委每年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组织力量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