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烧烤加盟合同甲方:乙方: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协议生效日期:年月日 到年月日烧烤加盟合同特许人(甲方):受许人(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一、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1、“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甲方研发,完善成型
用于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操作规程技术,是由甲方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店铺管理方式、营帐系统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2、“公司商标”:细分为公司商标和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招牌、样式及其他营业象征
3、“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甲方公司操作规程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二、独立的当事者1、本合同的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或为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
3、乙方不是甲方,也不是甲方代理人
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乙方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三、特许权给予甲方特许乙方开设连锁加盟店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使用本公司研发完善的产品及操作规程技术
四、商标的使用承诺、范围和使用方法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标识及有关标志、样式和招牌
2、乙方不得在其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的商标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使用公司商标
4、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操作规程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甲方公司操作规程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5、乙方在使用甲方公司商标和操作规程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1)、毁坏甲方公司形象,损害甲方公司商标和操作规程技术资产;(2)、除为乙方店铺经营而向乙方员工传受甲方公司操作规程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