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件绵环办发[2010]12号绵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环境保护局相关保密规章制度》的通知各县市区环保局,各科室、各单位:按照市委保密委员会对当前保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实际,现将《绵阳市环境保护局相关保密规章制度》印发你们,请各县市区环保局参照执行,并制定本单位相应的各项保密制度
附:绵阳市环境保护局相关保密规章制度二O一O年四月三十日1附:便携式计算机日常管理制度1、我局便携式计算机使用部门为直接责任部门,使用人为直接责任人
2、便携式计算机在使用时须做到专机专用、专人负责
3、处理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为涉密便携式计算机,须按照涉密计算机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并按其所涉及的秘密等级粘贴单位统一制作的密级标识
4、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实行申报登记制度
各单位拟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必须进行申报登记
凡未进行申报登记的便携式计算机均属非涉密计算机,严禁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5、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必须按照国家保密局发布的BMB17一2006《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规定,设置开机密码
处理秘密级信息,口令长度不少于8位,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个月;处理机密级信息,口令长度不少于10位,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周;处理绝密级信息采用一次性口令或生理特征等强身份鉴别措施,口令长度不少于12位,采用大小写英文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中两者以上的组合
6、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内不能存储涉密信息,处理涉密信息应直接在移动存储介质中处理,按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办法2的要求进行保存;严禁使用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
7、接入国际互联网的便携式计算机,必须与涉密计算机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并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处理或存储任何涉密信息,不得连接任何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8、在便携式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上处理的各类涉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