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洪教办字[2008]3号关于印发《南昌市教育局与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合作协议》的通知各县区教体局、市属学校、企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为了促进我市教育创新和内涵新发展,经市教育局与江西师大反复研究和磋商,于2008年元月2日,举行了南昌市教育局与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合作协议签订仪式,现将协议印发给你们
这个协议的签定,是贯彻落实十七大“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预示着我市基础教育将借助高等师范教育的人才和智力资源,与江西师范大学共同打造“学在南昌”品牌
请各县区教体局、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及教研部门等,要依照协议条款的事项,在积极协助江西师范大学开展教育科研和实践的基础上,开动脑筋,创新思路,加强与江西师大的沟通和交流,在基础教育的广泛领域,争取最大限度上得到江西师范大学的帮助和指导,努力提升南昌基础教育的整体水平
二00八年一月四日主题词:教育合作协议印发通知抄报:省教育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余欣荣书记、胡宪市长、周关部长、罗慧芬副市长、朱敏华副秘书长、抄送:江西师范大学、局机关各处室(单位)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2008年1月4日印发(共印30份)南昌市教育局与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合作协议为贯彻落实“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措施推动南昌市教育充分借助江西师范大学教师教育人才智力优势资源,提升南昌市教育改革发展水平,促进江西师范大学充分利用地方基础教育资源和条件加强教育科学研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地方教育事业提供优良服务,为地方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实现多方共赢,推动校、地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教育合作达成以下协议
一、江西师范大学利用自身专业学科资源、人力资源和教学资源为南昌市基础教育事业提供如下服务:(一)为南昌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提供服务1、在社会发展各个阶段,协助南昌市适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