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说明一、 本定额适用于煤炭工业建设项目中的机电设备、设施安装工程
它既是编制工程预算,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编制工程招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的基础
二、 本定额是按下述正常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1.设备、材料构件等符合设计要求,且完整无损,质量合格,适于安装
2.建筑物、安装地点及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工程要求
3.安装现场所需的临时设施、运输条件、水电供应等均能适应安装工程施工
4.施工安排合理、工艺操作方便、矿建、土建、安装三类工程施工程序衔接正常,在与矿建、土建工程同时施工时,不影响安装工程正常作业
5.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均不影响安装工程正常施工和工体健康
三、本定额安装对象,除已明确为井下安装工程或个别章节另有说明外,一律是以国产设备在平地进行安装考虑的
如在特殊环境与“非正常条件”下施工,可按下列规定进行调整:1.对于“引进设备”安装,可用1
2 系数调整相应定额人工数
2.凡地面安装定额用于井下安装工程时,应以相应定额人工工日数和施工机械台班量的30%计增施工降效费用(执行井下安装工资标准)
3.在已经生产的矿井、选煤厂(工厂车间)内进行安装时,可按相应定额人工工日数的10%计增施工降效费用
4.在有害人体健康的环境中进行安装时,可按相应定额人工工日数 10%计取施工增加费用
四、在定额内凡已注明具体设备型号的子目,只适用于该种型号的设备安装;凡未注明设备型号的子目,是按该种类型设备的一般情况编制的,适用于该种类型的一般设备安装
如有缺项,可根据安装对象的技术要求套用定额中所表现某项重量为接近的类似设备,并以下表所列系数调整定额基价
设备重量差额系数 =设备实际重量÷定额设备重量设 备 重量 差 额系数0
0定 额 调整系数0
5五、本定额场内运搬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