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煤矿安监局《关于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 [2010]146号),关于“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和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2 年内完成”的要求,为贯彻执行两个《通知》精神,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现就《破城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五号井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实施方案》制定如下:一、深刻认识建设完善 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的重要性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包括建立健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井下瓦斯、 CO 浓度、温度、风速的动态监控,完善紧急情况下及时断电撤人制度,为煤矿安全管理和避险救援提供决策和调度、指挥依据;通过建立人员定位系统,实现对煤矿入井人员的动态管理,准确掌握各个区域作业人员的情况,加强对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及时有效避险;通过建立救生舱、避难硐室等紧急避险系统,实现井下灾害突发时的安全避险,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应急的生存空间;通过完善压风自救系统,确保灾变时现场作业人员有充分的氧气供应,防止发生窒息事故;通过完善供水施救系统,在灾变后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清洁水源或必要的营养液;通过完善通信联络系统,实现井上井下和各个作业地点通信通畅,为防灾抗灾和快速抢险救灾提供准确信息。建设完善煤矿“六大系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是安全发展理念在煤矿安全生产上的重要体现,是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降低事故危害程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综合治理措施,是建设坚实的煤矿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全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都要把思想统一到两个《通知》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速推进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二、加强对建设完善 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的组织领导(一)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建设完善 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的工作领导小组如下: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矿长)(总工程师)成员:(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综合科科长)(安全科科长)(技术科科长)(采煤队队长)(掘进队队长)(运输队队长)领导小组在安全科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德关安全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