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汇编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证项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所属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 招标范围第三条 以下事项必须根据本规定进行招标: 一、公司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人民币两万元(含两万元)以上的; 二、公司对外设计、咨询、监理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三、公司一次性对外发包项目和公司指定分包项目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的; 四、公司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及设备(含公司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及设备)总金额在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的; 五、公司一次性采购生产设备、研发工具、研发软件工具等总金额在两万元(含两万元)以上的;六、公司一次性采购生产原材料总金额达到二十万以上(含二十万)的;七、公司对外委托广告制作、装潢等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
第四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 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 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小组成员应包括: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采购部、财务部等相关负责人和相关具体责任人员以及公司律师等
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其它成员由总经理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财务部负责加强对招标小组人员在招标时合同、流程的监管
第七条 职能划分 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及经办部门 招标项目申请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