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冠宏创投证券商从事债券附条件交易使用债券存摺注意事项1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證券商從事債券附條件交易使用債券存摺注意事項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八十五年六月二十六日(85)證櫃交字第0七五六七號函公告實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八十六年七月三日(86)證櫃交字第一一六四五號函修訂第三、四、五、六項及增訂第八項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九 十年七月二十五日(90)證櫃交字第二七六九五號函修訂第二項一、 債券存摺內容與格式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訂定之。二、空白債券存摺印製(一)印製:空白債券存摺由保管金融機構或證券商自行洽定印刷廠商印製。(原第二項「領用」刪除) (二)存摺編號與填用:(空白債券存摺不事先印記)保管帳戶部分:由保管金融機構與證券商自行約定編碼原則,於簽發債券存摺時由電腦加以印記,但編印時不得重號(同一筆交易須開立多份存摺時,其存摺編號亦不得重覆);其建檔與控管亦由保管金融機構與證券商自行辦理。每份存摺最多得記載四列配券組合,超過時應另換存摺續印;存摺之面額與張數欄,得就實務作法彈性選擇記載或予空白。劃撥帳戶部分: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公司)編碼原則,由集保公司透過連線電腦於簽發債券存摺時加以印記並同時列印認證編號,其登載、建檔與控管亦由集保公司連線電腦系統處理。三、債券存摺簽發32024 年 5 月 29 日【附件一】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保管帳戶部分:原則:可選擇由保管金融機構處或證券商處列印,經保管金融機構核驗證券商可發摺餘額後簽發。控管:由各保管金融機構核對證券商發摺數量及明細是否與其送存保管債券相符。(二)劃撥帳戶部分:原則:可選擇由保管金融機構處或證券商處透過集保電腦連線印表機列4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印,其作業程序依集保公司之規定。控管:債券存摺印出與簽發須經集保公司電腦主機處理與控管確認。保管金融機構或證券商須以批次傳檔方式將擬開立債券存摺之明細與數額資料透過連線電腦傳輸予集保公司,集保公司就證券商劃撥帳戶餘額比對所接收之債券餘額異動資料無誤後,方可供保管金融機構或證券商印出債券存摺。集保公司不僅印記認證編號,同時做餘額撥轉之控管。四、債券存摺之繳回(一)保管帳戶部分:原則:就提前解約或到期失效之區分,依保管金融機構與證券商間保管契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