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社团成立章程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社团成立章程第一条 社团成立的条件(一) 我校在籍学生 5 人以上, 基于共同的兴趣、 爱好, 自愿遵守社团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 (二) 社团必须有一个固定的挂靠单位, 挂靠单位应是具有管理职能或学术讨论的我校正式机构; (三) 社团必须聘请一名以上的相对固定的我校专业老师担当; 第二条 社团成立履行的程序(一)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 首先向社团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申请是须提交下列材料:(1)成立申请书; (2)业务挂靠单位的推举书(需盖章、 签字); (3)指导老师基本情况及推举书, 填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写指导老师信息表; (4)所有发起人的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5)章程草案; ( 6) 社团印章
(二)由该社团发起人到社团管理办公室领取《社团组织审批表》、 《社团组织申请人简历表》、 《社团注册表》逐项填写
( 见附表) (三)经学校团委批准后, 予以公告, 社团方可正式成立
《社团组织审批表》、 《社团组织申请人简历表》、 《社团注册表》留社团管理办公室备案; 社团的印章、 徽标、 成员证件模本应报社团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社团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
第三条 社团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1)名称、 社标(2)宗旨(3)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4)组织机构及组织机构表; (5)负责人产生、 换届、 罢免程序和职权范围; (6)社团变更程序, 填写社团变更申请表; (7) 章程的修改程序; (8) 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9) 社团的活动设置; ( 10) 社团的终止程序; ( 11) 其它必要的事项
章程应与社团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第四条 社团的注册各社团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到社团管理办公室进行学期注册工作, 以利于更好的掌握各社团的情况, 凡逾期不进行注册的社团, 将视情况提出警告直至取消给社团
第五条 社团组织方式和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