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票据管理制度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齐齐哈尔北兴特别钢有限公司票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壱条 为加强公司票据的管理, 法律规范票据的传递和保管, 控制票据的有效使用, 制定本制度。第弐条 本制度所称票据系指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 包括发票、 支票、 汇票等。第参条 公司处理有关票据事务时, 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第二章 支票的管理第四条 公司支票由出纳保管。第伍条 支票上出票人的签章, 出票人为单位的, 为与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出票人为个人的, 为与该个人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签名或者盖章。第六条 借用支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并经主管该业务的财务人员签字后才可到出纳处领取支票, 经财务部经理批准签字, 加盖印章、 填写日期、 用途、 登记号码, 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签字备查。第七条 借用支票单必须由财务人员填写并由负责人签字。向银行提取现金时, 使用现金支票, 转账支付时, 使用转账支票。第八条 支票付款后经手人将签字后的发票、 现金支出凭证由会计核对, 并依据金额大小交财务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完成后交出纳人员。6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九条 出纳根据支票存根统一编制凭证号, 将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第壱零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 财务人员及时催办, 月底从领用工资内扣还, 当月工资不足抵扣的, 逐月延扣, 待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第壱壱条 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第三章 发票管理第壱弐条 公司财务部应指定专人向当地税务机关领购发票。申请领购发票时, 应当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 税务登记证, 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 领取发票领购簿。然后, 凭发票领购簿上核准的种类、 数量以及购买发票方式, 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第壱参条 公司应当按规定的时限、 顺序、 栏次, 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发票, 并加盖公司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公司不得转借、 转让、 代开发票; 不得倒买倒卖发票。第壱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 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应当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 不得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 5 年。第壱伍条 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其购买和其它部门领用的发票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