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以及《河北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校学字[2007]108号)、《河北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校学字[2007]109号)有关规定,结合2011年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必须位居专业年级前30%,有特殊贡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推荐;5、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其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资助标准分为3档:1档每人每年2000元,资助对象为一般困难学生;2档每人每年3000元,资助对象为困难学生;3档每人每年4000元,资助对象为特别困难学生
其申请条件为: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1初审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资格的学生需要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初审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要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2010-201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中的学生姓名(不得用曾用名,名字中不得出现别字和错字)和身份证号码,确保身份证号码正确无误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时,手写内容、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