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船厂消防工作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防止事故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 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3消防监督管理3
1公司消防监督机构为安全监督部, 根据国家、 大连市、 船务总公司等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消防条例、 法令、 规定, 实施消防监督
2公司各部门长为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施、 器材进行检查、 保养、 更换和添置, 保证完整好用
3公司重点防火部位共有中心变电所、 东堤变电所、 旱坞变电所、 旱坞泵房、 乙炔站、 远洋一乙炔站、 液氧站、 丙烷站、 污油水处理站、 木工房、 木板房、 保税油漆库、 新钢料厂房油漆库、 化学品库、 油漆回收库、 供运部库房、 职工食堂燃气间、 锅炉房 18 个
重点防火部位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及重点部位标志, 部门明确责任人, 责任人应懂得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和知识
并经过安全监督部学习培训
4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负责该消防器材设施日常检查,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如发现消防器材设施有破损、 短缺、 失效等影响扑救使用的, 应及时报告安全监督部消防队及时维修、 更换
责任人应每天仔细填写《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日检表》, 并于每月 10 日前将此表复印 1 份送安全监督部消防队存档
5安全监督部消防队每周会对公司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检查, 被检查出问题的部门, 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 要及时整改, 并限时反馈到安全监督部消防队
消防队负责将检查结果填写在《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周检表》内
6安全监督部如发现火险隐患时, 有权暂停生产并与生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或向公司领导汇报
7安全监督部须掌握火情发生情况, 负责火灾统计, 组织火灾原因调查, 及时做好上报工作
对已查明的火灾责任者及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