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船厂消防工作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防止事故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 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3消防监督管理3.1公司消防监督机构为安全监督部, 根据国家、 大连市、 船务总公司等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消防条例、 法令、 规定, 实施消防监督。3.2公司各部门长为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施、 器材进行检查、 保养、 更换和添置, 保证完整好用。3.3公司重点防火部位共有中心变电所、 东堤变电所、 旱坞变电所、 旱坞泵房、 乙炔站、 远洋一乙炔站、 液氧站、 丙烷站、 污油水处理站、 木工房、 木板房、 保税油漆库、 新钢料厂房油漆库、 化学品库、 油漆回收库、 供运部库房、 职工食堂燃气间、 锅炉房 18 个。重点防火部位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及重点部位标志, 部门明确责任人, 责任人应懂得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和知识。并经过安全监督部学习培训。3.4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负责该消防器材设施日常检查,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如发现消防器材设施有破损、 短缺、 失效等影响扑救使用的, 应及时报告安全监督部消防队及时维修、 更换。责任人应每天仔细填写《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日检表》, 并于每月 10 日前将此表复印 1 份送安全监督部消防队存档。3.5安全监督部消防队每周会对公司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检查, 被检查出问题的部门, 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 要及时整改, 并限时反馈到安全监督部消防队。消防队负责将检查结果填写在《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周检表》内。3.6安全监督部如发现火险隐患时, 有权暂停生产并与生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或向公司领导汇报。3.7安全监督部须掌握火情发生情况, 负责火灾统计, 组织火灾原因调查, 及时做好上报工作。对已查明的火灾责任者及有关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8安全监督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消防设施、 器材进行合理配置。3.9安全监督部负责组织对公司消防设施、 器材的定期监督检查, 并做好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4消防设施、 设备4.10公司各部门内配置的消防器材, 由各部门负责保管, 检查, 各部门须明确消防器材管理人员, 并将消防器材管理纳入部门安全管理范围, 公司公共部位配备的消防设施、 器材由安全监督部负责保管检查。4.11对各部位配置的消防器材, 根据定制管理的要求由安全监督部消防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