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科协[2011]48号关于推荐临沂市“科普惠农示范工程”先进单位和带头人的通知各县区科协、财政局: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市科协、市财政局决定,在“十一五”开展科普惠农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配套联合实施临沂市“科普惠农示范工程”,评选临沂市“科普惠农示范工程”先进单位和带头人,建立临沂市科普惠农项目库,进行重点培养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单位临沂市科学技术协会文件临沂市财政局各县区科协、财政局二、名额分配原则一是重视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
推荐名额向获“2010年度全市县级科协工作优秀奖”的县区倾斜
二是重视惠农资金的配套与管理使用成效
推荐名额向落实配套资金较好、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区倾斜
三是注重与市科协、市财政局部署的重点工作结合
推荐名额与科普村村通宣传栏管理使用、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等工作成效挂钩
四是适当向农业大县倾斜
三、实施办法按照以上原则,各县区在推荐名额范围内,推荐本县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市科协、市财政局对推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审核把关,实行分类管理,即区分为一类项目、二类项目
一类项目作为分期推荐国家、省科普惠农项目储备项目,进行重点培养;二类项目作为市级科普惠农项目储备项目,并择优予以表彰
四、推荐要求(一)高度重视,密切协作
科普惠农是我市推进农村科普的重要措施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抓好典型的培育,加强工作管理和跟踪服务,不断深化科普惠农工作
科协、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全程合作,共同研究、共同评审、共同推报,把科普惠农工作规划好、落实好
(二)坚持标准,把握重点
要严格按照实施惠农工作的要求,严把推荐项目的质量关
资格审查不符合标准、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项目,将不予评审
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重点关注在发展低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