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湖南省普通高校、湖南大学201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各学院学工办:根据湘教通[2011]5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已通过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查的学生中开展湖南省普通高校和湖南大学201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具体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7、参评校优秀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除上述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党、团员,校优秀研究生,下同)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校优秀研究生干部,下同)至少一次;(2)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市(校)、省、国家级奖励;(3)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方面表现突出,优秀事迹曾被省市级及以上媒体专题报道
8、参评省优秀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必须从校优秀毕业生中产生,除符合1~6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2)两次(含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二、申报、推荐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