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共体财务管理制度(草案) 根据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方案和县域医共体财务运行管理办法,为统一财务并落实医保财务部的监督管理职能,特制定**医院制度: 一 预算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等要求,医共体各成员单位所有的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提出年度预算建议数,经医共体理事会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定的预算。财务管理中心每年都要结合核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预算执行效果进行季度分析和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分配依据。 二 收入管理 1、各成员单位一切收入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和核算。挂号、收费实行计算机管理,单位业务收入做到日清月结。收费员应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结算票据于当天缴存银行,同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上报结算中心,保证结算收入与 HIS 系 统一致 。 2、医疗收费要认 真 执行国 家 的物 价、医保政策 ,收费必 须 使用财 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收费票据的管理要建立 领 用登 记 、票据核销 、规定存档 管理办法。 3、医保财务部应加 强 对医院收入的监管,组 织 医保、物 价人 员对 建 立 账 簿 、 款 项 和 实 物 的 定 期 检 查 。 三 支 出 管 理 医 院 各 项 支 出 必 须 贯 彻 医 共 体 理 事 会 的 事 业 发 展 计 划 ,在 医 共体 法 人 的 领 导 下 , 各 项 支 出 按 《 预 算 管 理 规 定 》 执 行 , 严 格 执 行 财务 制 度 规 定 的 开 支 范 围 、 开 支 标 准 及 资 金 审 批 权 限 , 由 财 务 管 理 中心 统 一 审 核 管 理 。 1、 原 始 凭 证 的 要 求 。 凡 从 外 单 位 取 得 的 发 票 , 必 须 有 财 政 部 门监 制 章 , 盖 有 原 填 制 单 位 财 务 印 章 或 发 票 专 用 章 。 原 始 发 票 必 须 按 规定 的 品 名 、 数 量 、 单 价 和 金 额 等 据 实 填 写 , 字 迹 清 楚 , 不 得 涂 改 、 挖补 。 原 始 凭 证 上 要 有 经 手 人 、 证 明 人 、 用 途 事 项 和 单 位 负 责 人 审 批 意见, 杜绝白条支 付有 关费用 。 原 始 凭 证 后应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