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健康体检的通知各企业:接平企军办〔2009〕21号通知,定于9月23日对本系统企业军转干部功臣模范、因战因公致残、患有重大疾病和年满70周岁(1939年12月30日前出生的)的人员
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请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迅速通知本单位查体人员于9月23日上午7:30前到市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市人民医院东北角)进行体检
具体事项请参照附件1、2、3
经贸局2009
17附件1平企军办〔2009〕21号平度市企军办关于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健康体检的通知各有关部门、单位:为切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工作,根据青办发[2004]12号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定于9月下旬对我市企业军转干部功臣模范、因战因公致残、患有重大疾病和年满70周岁(1939年12月30日前出生的)的人员
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现就体检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参加体检人员的范围1、功臣:军队授予的三等功以上人员;2、模范:军队大军区或各军、兵种及以上单位对个人表彰和奖励的各类人员;3、致残:在部队时因战因公致残人员;4、患有重大疾病:参照青岛市规定的47种大病范围;5、年满70周岁,1939年12月30日前出生的人员
二、体检的时间及地点2009年9月22日、23日、24日、25日、28日上午7:30前在市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市人民医院东北角)进行体检
具体体检时间见附件
三、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军转干部体检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整个查体组织工作,要及时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并按时统一组织符合条件参加体检的企业军转干部到市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体检结束后,由各单位统一带回
附:1、企业军转干部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安排表
2、参加体检人员注意事项
二00九年九月九日主题词: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功臣模范健康查体通知平度市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