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新经济组织党工委、新社会组织党工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经贸工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全面摸清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和动态,以富有成效的党建工作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县委组织部、县委基层办将根据党建工作千分制考核内容对各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创建党建示范点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现将《库车县非公企业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标准》下发你们,请新经济组织党工委、新社会组织党工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经贸工委对照此标准1发挥好牵头、督促作用,各相关两新组织对照此标准做好准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创建范围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
二、创建目标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负责创建隶属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2个(金石沥青、鹏远管业),经贸工委负责创建隶属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2个(中天油脂、龟兹建筑),新社会组织党工委负责创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2个
三、创建条件1、领导班子好
党组织班子成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党组织政治引领、吸引凝聚、沟通协调、推动发展作用充分体现;有专职党组织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在职工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党组织负责人进入行政领导层有效参与“两新”组织的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决策;党建工作经费有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2、党员队伍好
广大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自觉亮明2身份,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积极参与党组织开展的活动,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发展献计献策,在日常经营和重大活动中,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各类创先争优活动有声有色,多数党员成为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