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行动计划》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2011年8月30日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是省委、省政府落实“六个注重”,实施“八项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十二五”期间推进生态省建设的首要任务和核心内容,对化解资源环境约束,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的决定》(苏发[2011]9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意见》(苏发[2010]24号),现就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推进生态省建设,提出以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生态省建设为载体,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方针,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重,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大力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形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走出一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人民生活富裕、生态环境良好、社会文明进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道路
二、总体目标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十二五”期间,推动全省进入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期,大力提升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生态省建设80%的指标达到考核要求,确保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到2015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率下降8%,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左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