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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根据患者的需要决定患者转院或转诊,以保证患者安全和治疗的连续性,医院制定本制度指导患者的转院或转诊
合用范围:针对所有由由本院转出的患者
定义(无)4
职责(无)5
1 由本院转出:5
1 转出程序: 5
1 患者的病情需要转院或者患者规定转院时,应向患者及家属充足告知,谈话记录记入《医患谈话记录单》中
如估量途中也许加重病情或者死亡者,应当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者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2 主诊医生必须通过科主任批准后上报医教部,由医教部联系适合该患者治疗的接受医院和医生,经联系后批准患者转入该院
2 主诊医师在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治疗需要、健康情况、家庭情况及转入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根据各科的具体规定,决定患者是否需要转入其他医院继续治疗
主诊医师根据患者及家属的文化限度和理解能力,以简明易懂的方式对转院(转诊)情况进行讲解,并记入《医患谈话记录单》中
3 转院时,由主诊医生完毕转院记录,填写“转院记录单”,转院记录涉及:简朴的病情及治疗摘要,转院的理由,接受医院的名称及医生姓名,决定转出的医生姓名,转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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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患者由接受医院的转运中心进行转运,患者在我院进行交接,对方工作人员负责患者转运期间的监护和安全
5 患者转出后,其服务职责相应地从本院转到接受医院
6 严禁转运的标准: 5
1 心跳、呼吸停止; 5
2 有紧急气管插管指征,但未插管; 5
3 血流动力学极其不稳定,但未使用药物控制病情; 5
4 病情危重,转院也许加重或死亡者
7 转出标准(见附件)5
2 转院(转运)中的转运5
1 一般患者的转运 5
1 所有待转运患者应由主诊医生评估后决定适合的转运方式,按患者病情需要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