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4A级景区标准 4A 级景区是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经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初评和推荐,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的
从景区的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经营管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旅游资源吸引力、市场吸引力等方面,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 AAAAA、AAAA、AAA、AA、A 级旅游区(点),旨在加强对旅游区(点)的管理,提高旅游区(点)服务质量,维护旅游区(点)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
评定标准 1 、旅游交通 (1)可进人性良好
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
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2)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
且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
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
标志规范、醒目
(3)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观赏面大
路面有特色,或航道水质良好
(4)区内使用低排放的交通工具,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
2 、游览 (1)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完善
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服务热情
(2)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造型有特色,与景观环境相协调
标识牌和景物介绍牌设置合理
(3)公众信息资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特色突出,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制作良好,适时更新
(4)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
普通话达标率 100%
导游员(讲解员)均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 40%
(5)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
导游服务质量达到 GB/T 15971-1995 中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