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影像资料采集和留存工作的通知各项目学校:根据全国校安办《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影像资料采集和留存工作的通知》(全国校安办函〔2010〕14号)和省校安办《关于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影像资料采集和留存工作的通知》(省校安办函[2010]21号)文件要,为做好我县校安工程影像资料的采集和留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校安工程影像资料的采集和留存工作将贯穿于校安工程的全过程
各乡镇以中学校为单位,完直师以校为单位应当将项目学校影像资料的采集和留存作为校安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
必要时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影像采集水平,保证影像质量
二、校舍的影像资料分为视频和照片
视频以学校为单位,按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视频采集制作规范》(附件1)进行采集和制作,视频的分镜头应与解说词对应
视频的编码格式应为MPG或AVI或MPG2,画面大小设定为720x576,制式为PAL制,上场输出,帧数为25/秒,码率不低于800K/S
校舍照片以单体建筑物为单位,格式为JPG,容量不大于1M,尺寸大小为1024x768像素,分辨率为72像素/英寸,按照本通知所附的示例(附件2)进行制作
1三、工程影像资料的采集和留存应当与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采集工作结合起来进行,校舍影像资料要依据项目进展,及时录入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存入县校安办
去年已按省里统一规范要求制作的“学校基本情况视频”和“校舍基本情况视频”,不需重新制作,由省里统一导入校舍信息管理系统
“加固改造方案介绍”、“加固或重建的施工过程”、“工程完成后的校园和校舍情况”的视频需按新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视频采集制作规范》(附件1)要求制作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视频采集制作规范2
校舍加固或重建对比照片制作示例二〇一〇年六月五日2附件1: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