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申报2011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并顺德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根据团中央的有关通知要求,团中央拟于2012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1年度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条件1.全国优秀共青团员(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获得过省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6)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
2.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4)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3年(乡镇、街道新选任兼职团干部、驻外团工委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
(7)获得过省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8)在带领基层团组织和团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团中央、各省级团委机关干部和地市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
二、申报名额及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挖掘、发现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