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度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2〕61号发布时间:2012-02-03【大中小】【简体】【繁体】【打印】【关闭】各地级以上市节能主管部门,广州市经贸委、深圳市经贸和信息化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有关单位:为推动省万家企业切实做好节能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873号)、《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精神,以及《关于做好“十二五”我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1〕543号)、《关于印发“十二五”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2011年我省节能工作部署,我委制定了《2011年度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反映。附件:2011年度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二○一二年二月三日附件:2011年度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为做好我省万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873号)、《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等精神,结合2011年我省节能工作部署,特制定此工作方案。一、考核对象、内容和方法(一)考核对象。我省确定的万家企业。具体名单见《关于印发“十二五”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三)考核方法。采用量化办法,相应设置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指标,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节能目标为40分,节能措施为60分。节能目标完成指标为定量考核指标,按照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期间万家企业节能目标,依据节能(经信)主管部门认可的企业实际完成节能量,计算目标完成率进行评分,满分为40分,超额完成“十二五”节能进度目标的适当加分。节能措施落实指标为定性考核指标,是对万家企业落实国家、省节能工作部署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60分。(四)考核结果。分为超额完成(95分以上)、完成(80-94分)、基本完成(60-80分)、未完成(60分以下)四个等级。具体考核指标及打分标准见附件。二、考核程序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考核的原则,对万家企业的节能考核分别由省、市节能(经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一)省直接监管的20家企业(名单见附件4)应于今年2月20日前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企业计算节能指标涉及的能源统计数据,须经省统计局核定;我委组织由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组成的考核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核查。(二)其他纳入国家万家企业名单的省监管重点用能企业(单位)应于今年2月20日前向所在地级以上市节能(经信)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企业计算节能指标涉及的能源统计数据,须经市统计局核定;市节能(经信)主管部门组织由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组成的考核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核查,并于3月15日前将考核结果及综合评价报告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单位)节能情况评价考核结果由我委审核汇总后,并于3月底前将综合评价报告上报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向社会公布,并抄送相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三)其他纳入国家万家企业名单的重点用能企业(单位)应于今年2月20日前向所在地级以上市节能(经信)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企业计算节能指标涉及的能源统计数据,须经市统计局核定;市节能(经信)主管部门组织由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组成的考核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核查,并于3月15日前将考核结果及综合评价报告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我委将于3月底前汇总上报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并向社会公布。(四)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由市节能主管部门(经信部门)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于4月底前报我委备案。各市要根据上述要求,制定具体考核工作方案,于2月10日前报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