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达州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达州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 试行) 06 月 21 日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4第二章 建设用地规划控制4第三章 地块使用强度控制5第四章 建筑间距 6第五章 建筑退界 9第六章 建筑高度控制 11第七章 基地绿地率 12第八章 基地出入口 12第九章 基地停车场 13第十章 城市特征地段控制 14第十一章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控制 15第十二章 城市市政及公用设施控制 18第十三章 城市竖向控制 20第十四章 其它规定 21第十五章 附 则 21附表 1: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23附表 2: 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25附录一: 名词解释27附录二: 计算规则3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城市规划管理, 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 促进城市的有序进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及相关技术法律规范、 技术标准, 并结合达州市规划管理工作实际, 制定本规定。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达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 改建、 扩建的各项规划建设管理活动; 市域各县( 市、 区) 规划技术管理工作可参照执行, 也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另行制定。第三条 达州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使用, 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第四条 达州城市建设用地应根据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 , 按主要用途进行分类。第五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 使用应按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详细规划未明确各地块兼容性内容的, 应根据本规定附表 1《各类建筑用地适建范围表》确定其适建范围; 附表 1中未列入的适建建设项目, 应根据其对周围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由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核定适建范围并报达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建设。第六条 各类建设工程必须按核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确需变更建筑物( 含构筑物) 使用性质、 高度、 位置、 平面、 立面、 建筑外墙色彩及材料的, 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第二章 建设用地规划控制第七条 除公益性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外, 建筑基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 原则上不得单独建设。 1、 低层居住建筑、 多层居住建筑、 多层公共建筑, 建筑基地未达到 1000 平方米; 2、 中、 高层居住建筑, 建筑基地未达到 平方米; 3、 高层公共建筑, 建筑基地未达到 3000 平方米。 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