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县直机关各有关基层党组织:为进一步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队伍、服务中心的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现状和工作实际,决定在近期开展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依据,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落实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积极性,把机关基层党组织建成广大党员群众拥护、战斗力和凝聚力较强的战斗堡垒,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换届范围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
今年,有25个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已经任期届满,按任期规定,无论委员会成员是否变动,都须按期换届
三、换届方式本次换届原则上应采用公推直选的方式,特殊情况不进行换届选举,或者不宜以公推直选方式进行选举的,须书面报县直机关工委批准
(一)公推直选
公推直选就是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法,产生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经过公开推荐、组织考察、差额票决、公示等环节产生候选人人选,由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和委员
原则上有条件的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都采取公推直选的方式进行换届,具体方法请参照《丰县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和《丰县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暂行办法》
(二)非公推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