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县直机关各有关基层党组织:为进一步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队伍、服务中心的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现状和工作实际,决定在近期开展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依据,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落实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积极性,把机关基层党组织建成广大党员群众拥护、战斗力和凝聚力较强的战斗堡垒,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二、换届范围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今年,有25个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已经任期届满,按任期规定,无论委员会成员是否变动,都须按期换届。三、换届方式本次换届原则上应采用公推直选的方式,特殊情况不进行换届选举,或者不宜以公推直选方式进行选举的,须书面报县直机关工委批准。(一)公推直选。公推直选就是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法,产生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经过公开推荐、组织考察、差额票决、公示等环节产生候选人人选,由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和委员。原则上有条件的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都采取公推直选的方式进行换届,具体方法请参照《丰县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和《丰县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暂行办法》。(二)非公推直选。非公推直选就是按照原有选举程序进行,即由党员或组织推荐产生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20%),然后将候选人名单报县直机关工委审批,再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委员,最后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选举或分工方式产生书记、副书记。建议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或不宜采取公推直选方式选举的基层党组织采取非公推直选方式2进行换届选举。四、有关要求(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县直机关各有关基层党组织要本着“把握实情、计划到位、确保圆满”的工作原则,对本单位党(总)支部的任期及换届情况进行一次调查,了解掌握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现状,切实做到心中有数、工作有度。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单位换届选举的计划安排和工作部署,并明确专人负责。要以集中换届选举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党组织各项工作制度,完善组织设置。(二)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在换届工作中,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与严格按组织程序有机结合起来,并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各有关单位党组织要依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工作程序,加强联系沟通,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次换届原则上要于2012年8月31日前结束,如个别基层党组织换届条件不成熟,需要延期换届选举,应写出专题报告,报机关工委审批。延期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三)严格纪律,强化考核。县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换届工作纪律,对一些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加以制止和处理,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和推广,营造好3舆论氛围。县直机关工委每年将换届选举完成情况列入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内容。附件:1.县直机关应换届基层党组织名单2.换届选举工作操作基本规程中共丰县县委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4附件1:县直机关应换届基层党组织名单序号基层党组织名称联络指导员序号基层党组织名称联络指导员123456789101112135附件2:换届选举工作操作基本规程(供参考)一、关于召开中共XXX支部党员大会改选支部委员会的请示县直机关工委:中共×××支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