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运行设备巡回检查管理标准电气修订化学修订1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 以下简称我厂) 运行巡回检查工作的内容、 要求、 检查与考核等。1.2 本标准适用于我厂运行岗位正常巡回检查的管理工作。2 引用标准《乌鲁木齐热电厂标准化管理标准》3 术语( 略) 4 管理职能运行巡回检查工作由发电运行部具体负责, 发电运行部运行各岗位均为本标准的执行人, 由发电运行部、 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5 管理内容及要求5.1 巡回检查的原则要求: 5.1.1 各岗位人员巡回检查规定5.1.1.1 运行人员的巡回检查包括接班前的检查, 交班前的检查, 当班中的定期检查和异常情况下的不定期检查。5.1.2 运行各岗位巡检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 必须对所管辖设备按时、 按检查的范围、 路线、 内容和要求进行检查, 认真执行交接班检查、 巡回检查, 不得擅自更改检查周期、 路线、 内容和要求。5.1.3 只有经考试合格, 并能独立值班的运行人员, 方可独立进行运行交接班检查、 巡回检查。5.1.4 运行巡回检查应做到”四定”和”五个重点”。5.1.4.1 四定: 即定路线、 定时间、 定项目、 定标准。5.1.4.2 五个重点: 即重点检查检修过的设备; 重点检查启动频繁的设备; 重点检查运行方式变更的设备; 重点检查负荷重的设备; 重点检查带缺陷运行的设备。5.1.5 巡检人员, 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填写设备缺陷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5.1.6 交接班检查、 巡回检查中, 运行巡检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 实行眼看、 耳听、 手摸、 鼻嗅的办法认真认真进行检查, 检查中应携带手电筒、 听针、 试电笔、 测振仪、 测温仪等相关工具, 以保证检查质量。5.1.7 运行巡检人员检查结束后, 必须向全能主值、 班长汇报巡检情况。发现重大设备缺陷, 值长要及时报告部门及厂有关领导,不得延误, 并应及时联系检修人员处理。5.1.8 运行巡检人员巡回检查时, 如发现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时, 必须立即按《运行规程》和《安全规程》规定, 实行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同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5.1.9 对运行巡检人员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 全能主值、 班长、 值长应到现场亲自核实, 确认缺陷部位和缺陷性质, 并做好相应的事故预想和安全措施, 同时报告部门及厂有关领导。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1.10 在夜间发现需要迅速处理的设备缺陷, 而运行当值无能力处理时, 应汇报厂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