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区准入教材(试行) 第一章 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基础知识 一、 依据 为加强大同机场控制区(以下简称控制区)通行证的管理,维护正常的航空运输生产秩序,确保空防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和《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的规定,结合大同机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大同机场控制区证件管理规定》,所有因工作需要需进入机场控制区的人员和车辆须遵守《大同机场控制区证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 证件的种类及内容 (一)概念 大同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是指在大同 机场控制区内工作的人员、车辆或因工作需要出入控制区的人员、车辆获得批准后进出机场控制区的凭证
(二) 控制区人员通行证种类: 机场控制区人员证件按其使用期限分为长期证、短期证和临时证三类: 长期证(3年以内有效) 短期证(6个月以内有效) 临时证(当日有效,有效期最长不超过 3天) 长期证件: a
在机场控制区内从事日常生产、运输、勤务保障工作 的人员使用; b
在机场控制区内担负日常保卫、救护、检查等工作的人员使用; c
其它因特殊工作需要必须办理长期证件的人员使用
短期证件: a
在机场控制区内从事人工增雨作业、护林防火作业以及航测航拍等专业飞行任务的人员使用; b
在机场控制区内担负日常卫生、救护、检查等工作的短期工作人员使用; c
其它因特殊工作需要必须办理短期证件的人员使用
临时证件: a
临时进入机场控制区进行生产、运输、勤务保障、安全保卫、检查、检验、施工、维修等工作的人员使用; b
根据接待计划或证明函件经省、直辖市主管部门批准的享受免检、免验或其它外交礼遇旅客的迎送人员和大型团体的接待人员使用; c
其它因特殊工作需要必须办理临时证件的人员使用; d
迎送警卫对象、重要客人(根据民航局发[1994]22号文件规定范围)的领导及相关人